| 严厉打击涉毒犯罪 我市法院集中公判22名贩毒分子 本报讯昨日是“6.26”国际禁毒日,市南区人民法院上午举行了打击毒品犯罪公判大会,依法对吕某等8名贩毒分子进行了公开宣判。这是我市法院近期组织的又一次打击毒品犯罪集中公开宣判活动。
在市南区人民法院昨日举行的公判大会上,吕某被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无业人员吕某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其不思悔改继续进行贩毒活动,自2005年1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先后两次在我市某娱乐大都会门口将25克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贩卖给吸毒人员周某,得赃款人民币6000元;2006年1月12日凌晨2时许,吕某在该娱乐场所门口欲再次向周某贩卖毒品时,被当场抓获,警方在其用于贩毒的车内缴获苯丙胺类毒品54.1克,含苯丙胺类毒品成分的绿色药片150粒(重为41.32克)。市南区人民法院在综合考虑吕某的前科犯罪和到案后自愿认罪等情节后,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据了解,自6月份以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组织下,我市两级法院共对18案22名毒品犯罪分子进行了公开宣判,有力地震慑了涉毒违法犯罪。(戴谦张杰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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