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接第一版)公告披露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建设项目方面不按规定公开招投标,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城市亮化设施受人为和自然因素损坏较大,个别建设监理公司监理不严、签认的部分工程量不实造成投资增加等问题。二是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部分失业保险金及利息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少数失业或协保人员办理退休、
退职手续后还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问题。三是市级政府采购中,部分财政投资基建项目未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单位未及时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少数单位规避政府采购,个别代理机构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带有倾向性、评审专家评标独立性不够强等。 针对以上问题,市审计局在审计结束后依法进行了处理,并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了纠正和改进建议,对个别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移交有关部门进行了查处。目前,公告披露的问题绝大部分已得到整改落实,其他问题正在采取措施研究解决。(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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