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吴坚著 |    这张照片大约拍摄于20世纪20年代,它记录了当时的山东路(现中山路)南端———大窑沟的一个场景。    从照片上我们看到,此时的大窑沟
已经“徒有虚名”,世纪初的座座砖瓦窑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华人本土商业的发展和日资商业的崛起。盯着眼前的这个画面,我们忽然感到,除了附着于现在的“尖尖楼”腰间的那三层楼房尚未建成外,这里的一切似乎非常熟悉,这种熟悉并非仅仅指这里的建筑环境,还有眼前大窑沟的景致。大窑沟地处小港附近,从小港卸下的货物,相当大的部分要途经大窑沟运到城市的各个地方,因此,在摄影师抓拍的这一瞬间,大窑沟的这个交叉路口上竟有四辆货运地排车被定格在画面中,这让我们会不禁想起了昔日繁忙的小港和离开我们生活时间并不长的地排车。当然,在这个场景中,最有冲击力的莫过于这栋长久以来被周围的人们称之为“尖尖楼”的建筑,想必摄影师想表现得就是它。    说实话,面对照片上的“尖尖楼”,笔者不知道该如何介绍它。一来不清楚这幅照片拍摄的准确时间,而这座建筑在不同时期有不同名称;二来这栋建筑留给我们的谜团太多太多,甚至直到今天我们还不知道它建造的准确时间。第一次看到这栋建筑的老照片,是在班鹏志的《接受青岛纪念写真》中,里面对这栋楼的注解是“胶澳商埠电汽事务所”,显然,这栋楼应该在中国政府接收青岛之前就已经建成;鉴于对德国殖民青岛时期的建筑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和研究,加之现在德国研究青岛殖民史的专家确认,可以肯定“胶澳商埠电汽事务所”大楼不是德占时期的建筑。因此,我们城市文史专家把这栋建筑的建造时间笼统地定在1914年至1922年之间。坦白地说,这是一个无奈之举,因为1922年日本人交还青岛时,几乎没给我们城市留下那个时期的档案。    中日《鲁案协定条约全文》和《山东悬案细目协定》显示,在青岛回归问题的谈判中,日本同意将“电灯、电话等事业概皆交还中国”,中国答应发电所“由中国及外国人(包含日本人在内)共同出资经营”。鉴于中国收回青岛后的各项事业都是就地与日人交接,因此我们确信,这个”胶澳商埠电汽事务所“在日本军事统治时期是发电所的营业机构。    其实,当仔细审视这个孤独地耸立在大窑沟、形状酷似火箭式的建筑时,怎么也无法与一个城市的发电机构联系在一起,因为在我们看来,它既不能当发电站、也不适合作营业厅。联想到这个区域在日本统治时期居住着大量的日人移民,笔者甚至怀疑这个发电所的建筑还有其它的功能,或许顶端的观景台是为保护这个地区的日本人而特设的。当然,这仅仅是个人的怀疑而已,不能为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