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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宁夏路的特困居民李某日前遭遇交通事故受伤致残,但肇事方拒绝赔偿。他向市北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日前,李某驾驶两轮轻便车辆,与一辆出租车发生碰撞导致其受伤。经交警市北大队认定,驾驶员张某违章停车开门,应负事故全部
责任。李某受伤后,住院达197天,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符合伤残十级。由此,李某的工作受到明显影响,本来就经济困难的李家可谓雪上加霜。而出租车驾驶员张某在支付李某医疗等费用34209.79元后,与出租车的挂靠公司、车主都拒绝给予李某进一步的经济赔偿。李某于是申请法律援助,市北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查李某的情况符合规定,立即指派了山东百佳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其代理这一人身伤害赔偿案件。援助律师经过反复研究、调查取证和收集相关证据后,协助李某将出租车挂靠公司、车主和驾驶员一并起诉至市北区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赔偿李某误工费等各项损失73149元。经过法院开庭审理,一审判决车主徐某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李某医疗、误工等各项费用人民币53006元,挂靠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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