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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五一”放假的通知

来源:青岛日报-- 2006-04-27 05:25:34 字号:TT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现将2006年“五一”放假安排如下:5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四)、5日(星期五),5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9日、30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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