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挥职能作用保证《干部教育条例》落到实处 莱西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逄增波 中央颁布的《干部教育条例》,明确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体制,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主管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实施“三抓”,保证《干部教育条例》落到实处。
一、抓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在深入学习《干部教育条例》的同时,全面回顾近年来特别是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以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做法。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对“十一五”期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工作措施、组织领导等作出统一的规划和部署,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理论和政策依据。 二、抓管理,促进工作落实。要加强宏观指导,围绕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指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并通过分类指导、典型带动等措施认真组织开展。要加强协调服务,通过定期组织召开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例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协调会等措施,定期研究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此基础上,发挥好政策优势和组织优势,及时协调解决。要加强督促检查,采取抽查与自查相结合、调查研究与情况通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执行干部教育培训政策、措施情况的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三、抓制度,提高工作水平。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在工作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审批制度、考核评估制度、学分登记制度等一系列相关的配套制度,逐步形成以《干部教育条例》为主体的制度体系,为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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