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财经专讯 记者昨天从市统计局城调队获悉,据抽样调查,今年一季度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30.82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7.3%。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及省内17个地级市中分列第十一位和第二位,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了四个位次和三个位次;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居第7位,比去年同期上升两个位次。
调查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三十六个大中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134.41元,与其相比我市低2.5%。我市一季度居民人均来自职工工薪的收入为3141.09元,比深圳低60.5%,比广州低40.1%,比宁波低37.0%,比杭州低33.4%,比上海低30.9%,比北京低27.7%,比厦门低25.9%,比南京低20.0%。而本季度我市居民收入水平在位次上前移的主要原因也是因为居民的工薪收入有了较大的提高。
从全省的抽样调查资料来看,本市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列东营市之后居第二位,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三个位次,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比全省平均的3264.21元高23.5%。人均消费支出仍与去年一样在全省列第一位,比全省平均的2138.62元高40.6%。(记者 王磊江 通讯员 邱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