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区 | 聊天 | 邮箱 | 建站 | 房产 | 影视 | 求职 | 游戏 | 教育 | 短信 | 直播 | 广告
首页 > 青岛新闻网 > 青岛综合新闻 > 正文  
 
我市9月底前完成退役兵安置 单位拒收最高罚8万

青岛新闻网  2006-04-20 02:57:56 青岛早报

 

  早报讯   市政府昨日下发《关于做好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规定市内四区8月底前、其它区市9月底前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据了解,单位每拒收一名退役士兵,可罚款4万至8万元,专用于支付自谋职业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偿等。

  《通知》要求,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
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城镇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从当地安置部门开出就业介绍信当月起,接收单位要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逐月发放生活费。

  对完成当年安置任务确有困难的部门和单位,应在安置工作开始前向市、区(市)安置办提出安置任务有偿转移申请,经批准后,按每个指标8万元(五市4万元)交纳安置有偿转移金。(于小阳)

页面功能   】【 小字】【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下一篇:
 
改造工程基本完工 新石老人浴场十天后亮相(图)
图片新闻
 
热点资讯
 
· 华育杯网上生存5000元招募志愿者
· 老熨斗换雅戈尔纯棉免熨衬衫
· 环亚西文“现代英语”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MBA第八班招生
· 青岛国际车展网上订票处
· 音乐生机会来了!法国学校招生
· 6个月无限量免费英语课程!
· 五色土-打造国内不动产抵押第一品牌
· 天津大学MBA研究生青岛四班招生!
· 青岛香港东路建飞广场网点出售
· 成人夜校 经典英语课程
· 2006澳大利亚成员大学(青岛)咨询会
青青岛短信中心
>>点击进入短信频道  

站内检索
 

版式检索

旧报全文检索

专题汇总

实用信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