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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山东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近期即将提请山东省政府审议出台。在供应对象掌握上,经济适用房要严格控制在低收入家庭,各市要确定低收入家庭标准并向社会公布,严格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防止住房保障政策扩大化。
会议透露,我省将认真制定并
实施好安康居住工程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确保“十一五”末全省城镇居民家庭基本拥有或租住一套建筑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的成套住宅,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年内确保完成66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开工建设任务,并加快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度,确保年底前全省60%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得到廉租住房保障。
会议还透露,我省正在酝酿进行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试点,变“补砖头”为“补人头”,直接向低收入家庭发放住房货币补贴。在不改变国家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前提下,把政府的各项优惠政策不再补给房地产开发企业,而是改为用货币形式直接补贴给中低收入购房者,中低收入购房者可在市场上自由购房。(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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