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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从2月份开始,市地税局陆续接到类似的发票举报案件,1个多月的举报达到了近300起,达到了去年一年接到的举报总量。”昨天,市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举报全部来自40多个湖南籍、河南籍人员,仅一个人就举报十多起。
有人故意设套
地税工作人
员接到报案查处时,大部分被举报的商家都提出了异议。被举报的旅馆、饭店、打字复印等行业商家反映,有人专门到经营场所小额消费,然后声称再次来消费时统一开具发票,“强烈要求”商家开具收据,同时索要详细电话、地址等信息,事后再以商家不提供发票为由到地税局举报。
举报可获奖励
“我们分析这些都是设计好的恶意举报。”市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依法索取发票是消费者的权利和应尽的责任,地税部门出台有奖举报措施的初衷是为了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打击偷逃税行为。依据有关奖励规定,商家若不给消费者开发票而只开收据,每张消费金额超过10元的收据一经查实,举报者即可获200元奖励。
正确使用发票
地税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管恶意举报者动机如何,违犯了发票使用规定的商家如果提供不出“被骗开收据”的证据,地税部门只能按现行规定,对被举报的商家予以千元处罚。
对此,青岛市地税局提醒商家,在从事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规定:消费者一次消费10元(含10元)以上,无论消费者是否要求开具发票,收款方必须逐笔开具发票;消费者一次消费10元以下,收款方可以不开具发票,但消费者要求开具发票的,收款方必须开具。(刘文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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