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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南纪检为检查员配备导师

青岛新闻网  2006-04-11 02:42:49 

 

胶南纪检为检查员配备导师

    本报讯近日,为促使新进检查员迅速成长,培养纪检监察业务骨干,胶南市制定了新进检查员成长导师制实施办法,为检查员配备了导师。

    领导重视,精心选配导师。该市建立了以分管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常委、各室主任为成员的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
负责导师制的领导实施。从各室推选了4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满5年的检查员作为导师。

    周密组织,以老带新、互帮互学。导师与检查员实行双向选择,对导师要指导的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涉及人生观、价值观、纪检工作理论、纪检业务实践等方面,定期开展讨论会,促进新老检查员的相互交流,互帮互学。

    严格考核,通过检查导师的日常辅导记录,检查员的反馈和发展表现,查看导师制专项档案材料等评价导师工作成效。设立导师考核档案,将导师制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的重要方面,每年评选优秀导师。(胶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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