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晚报讯 市民李女士反映,2004年10月份,她带着12岁的女儿到延安二路上一家影楼花1368元拍摄6套生日照。当天只拍了4套,店方承诺只要李女士有时间就可以预约将剩下的2套拍完。去年的“五一”和“十一”她跟店里预约时,店里一直说安排不开,直到今年3月25日,她才得以带着女儿去拍剩下的照片。
可次日她们去选照片时才被告知,存放在店里的一套女儿最喜欢的12岁生日照底片已经找不到了。她女儿听后十分难过,当即提出索赔一万元。
记者前天与李女士来到这家影楼时,店里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店里的规矩,照片底版在店里只能存放一年。李女士则认为是由于店方原因导致她在一年内无法将所有的照片拍完。最后,在记者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店方为她们重拍一遍,并赠送一张36寸的水晶照。(格宁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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