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2006-03-11 03:40:21
公告 胶州市中汇粮油收储中心经研究决定进行清算,望债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视为放弃债权。清算组地点:胶州西路16号,联系人:陈志琳,电话:0532-87212103。 特此公告胶州市中汇粮油收储中心2006年3月11日 &nbs p;
胶州市中汇粮油收储中心经研究决定进行清算,望债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视为放弃债权。清算组地点:胶州西路16号,联系人:陈志琳,电话:0532-87212103。
特此公告胶州市中汇粮油收储中心200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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