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商业贿赂风气愈演愈烈,“红包”、“回扣”等已经几乎无孔不入。这个经常蒙着“人情”面纱的魔鬼,扭曲和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应有规律,对公平竞争形成了严重妨碍,侵蚀了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成为滋生腐败犯罪的温床,甚至还成为假冒伪劣商品的敲门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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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2月22日至24日,《人民日报》连续三天辟出版面关注商业贿赂问题,并与人民网联合推出“关注商业贿赂治理”调查。从结果看,人们对于商业贿赂普遍很反感,87%的被调查者认为商业贿赂必须坚决铲除。 治理虽然成为了大多数人的共识,而在治理途径选择问题上,笔者却发现有相当一部分人还存在非常模糊的认识———对商业贿赂治理,许多人寄希望于查办惩处力度的加大,寄希望于法律的完善,寄希望于人们的“觉悟”提高和道德回归。甚至,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在24日《人民日报》上发表的文章标题即为:“打击商业贿赂迫切需要重构健康的社会心态”。
对“内病”不可过于依赖外治。有人发烧、皮肤表面长出了什么东西,首先应该做的是寻找内在的病因,只要内病被根治,外在的表现自然就会消除。如果发烧就只是冷敷、皮肤上长了东西就只是割掉了事,那便等同于庸医的“锯箭法”。对商业贿赂的治理亦是如此,如果只是惩处商业贿赂中行贿、受贿双方的罪愆,或是对其进行道德层面的感召,而不是从根本上解决商业贿赂产生的诱因,商业贿赂便会如一茬茬的韭菜割而复生,呈现“野火烧不尽”之势。
从当前看,商业贿赂之所以盛行,其深层次的原因是市场经济规则的不完善,是相关制度设计的不合理,是权力对市场经济规则粗暴干涉所导致的运行不畅。这些才是商业贿赂多发的真正病根。工程发包领域就是商业贿赂的重灾区。事实上,在该领域对于受贿者的惩处力度从来都不小,然而在该领域却发生了数不胜数的“前腐后继”案例,比如有太多交通厅长都是跌倒在公路工程的发包上。因而在那里,问题的关键在于权力干涉规则,致使应有的法律制约手段水泼难进。要铲除该领域的商业贿赂,其根本的办法是规范权力、完善程序。
当然,并不是说针对商业贿赂建立起完善的法律、重构健康的社会心态不重要,就如对待发烧病人,冷敷等手法也会有一定效果一样,加大惩处力度、进行道德提倡对治理商业贿赂也并非绝对没有作用。郭之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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