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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网2月24日讯 海阳市刘某年仅14岁,本应在学校读书的他却与一群社会青年手持砍刀抢劫路人。23日,刘某和4个同伙被芝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
刘某年纪不大,作案时却很“勇敢”,一晚上与同伙抢劫作案3起。1月16日22时许,刘某一行五人持着砍刀上了街,并事先约定好“看谁不顺眼就弄谁”。在南尧南沟
附近,一名男子与他们擦肩而过时碰到了其中一人,刘某等4人立即亮出“家伙”围了上去,抢走了该男子的手机和50元钱。接着,他们又在一条胡同口分别抢走了两名男子的两部手机和500多元钱,并将受害人打伤。被抢者随后报案,23时许,5名犯罪嫌疑人便被抓获。(李凤
蔡京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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