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施报复行为的葛某被逮捕
本报讯
遭遇犯罪分子抢劫,不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而是以暴力行为来发泄自己的仇恨———日前,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平度市农民葛某被平度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04年冬天,葛某开农用车去邻近的高
密市运木头时,不小心撞倒了一名骑自行车的妇女,因车速慢、刹车及时,未对该妇女造成伤害,于是双方决定“私了”。但因协商不成发生了争执,该妇女随后叫来四五个年轻人将葛某痛打一顿并抢去了其身上所带的全部现金共800余元。在此后一年多时间里,葛某多次到高密市去找殴打他的年轻人意图报复。去年10月10日下午,葛某在高密市找到了一名姓王的男青年并确认他就是当时抢劫的参与人之一,遂以租用王某的出租车为名将其骗至家中,将王某用刀具捅成重伤,后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任海权朱耀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