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力建农民工维权长效机制 近期为农民工“讨薪”和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去年11月份以来,市司法局协同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委五部门联合开通了“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将常设办公机构设在法律援助机构;并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以此建立健全农民工维权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农民工电话咨询近5000余人次、接待来访2500人次,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69件,为农民工讨薪和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推行“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重在简化有关审查程序,快速受理承办农民工“讨薪”案件,其中对确因情况特殊无法提供身份证明或者经济困难证明的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暂不进行经济困难条件审查,先行指派法律服务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允许受援人事后补交,以保证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我市还首批聘任10名农民工担任法律援助联络员,以及时收集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情况,及时引导有诉讼请求的农民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矛盾纠纷或就近快速申请法律援助。 我市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一是“讨薪”绿色通道快速有效。开通“12348”法律服务讨薪咨询专线;优先受理农民工“讨薪”和因工致残农民工维权事项;在有关部门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心(站)”。近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淄博籍的13名打工者讨回近5万元工资款;四方区法律援助中心仅用20分钟就为一济宁籍打工者讨回被老板无故克扣的700元工资;即墨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一天的调解、使多位受援农民工得到19万元赔偿。二是案件质量跟踪监督力度大。在受理、办理、结案等环节跟踪抽查办案质量,向农民工发放服务质量跟踪卡。三是适当降低门槛扩大受援面。崂山区等区(市)视情放宽了经济困难标准,使更多的农民工获得无偿法律服务。四是援助律师参与信访当顾问。法律援助机构在信访部门设立法律顾问室,依法处理农民工涉法信访问题,仅去年12月份,就接待涉法性信访事件51起308人次。五是实施送温暖工程。近两个月来发放了1万张法律援助“温情卡”、“明白信”、走访慰问农民工家庭近千户,并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及社会志愿者与农民工结“对子”,无偿提供法律服务。本报记者本报通讯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