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致力于引导、培育、发展、规范借款企业资信评级市场,取得了良好成效。到2005年底,全市进行借款企业资信评级作业的专业机构有2家,均为全国性资信公司在青岛设立的分公司;经银行推荐,与青岛市有关企业签定资信评级协议144份,已开展评级作业123家,完成评级
报告101份。
据了解,为使企业和金融机构更方便地开展信用调查和信用识别,促进金融机构更加有效地防范信贷风险,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对全市资信评级市场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制定了《青岛市借款(担保)企业资信评级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银行机构把外部评级结果作为信贷审批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依据;实行资信评级机构与推荐银行合作制度,明确了由推荐银行使用评级报告,鼓励各银行机构推荐各自客户参加评级;实施了专家委员会制度和评级机构协调会制度,加大协调监督力度,保证了资信评级工作的有序进行。
贷款客户是否接受外部资信评级正越来越成为各家商业银行授信的重要条件之一。人民银行与市农村信用社一起研究制定了利用外部评级加强信贷审批的方案,对贷款余额1000万元以上企业实施资信评级并以评级结果作为授信的必要条件。2005年底,农村信用社推荐企业占各金融机构推荐企业的65%。华夏银行青岛分行利用外部评级对一些跨区域以及陌生行业的客户进行风险度量与控制,在收到一定效果后,要求敞口授信额度超过1000万元的对公客户原则上应接受外部资信评级。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对信用状况把握不准的企业,通过外部评级获取信息资料,分析潜在风险,加强风险控制,也取得了较好效果。
为保证借款企业资信评级的公证,加强对资信评级的质量控制,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还成立了企业资信评级专家委员会,专司资信评级工作重要事项的研究及对评级机构的监督评审工作;建立了监督检查机制、违约率检验机制、不良记录累积记分制度,对评级作业进行监督。
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相关人士分析认为,借款企业资信评级工作的开展,可以使参评企业能够客观地掌握自身的信用状况,信用良好的企业还可以在社会上树立较好的美誉度;金融机构则能够多角度地了解客户的信用状况,更加全面地把握客户的信用风险;进一步增强了微观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对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报记者 傅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