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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核减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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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5-11-11 15:43:55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1)准予登记的租金核减申请人持受理回执、本人身份证到市住宅发展中心领取《青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租金核减认定书》,认定书自下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申请人持认定书到房屋产权单位或房产经营单位办理租金核减手续。

  政策链接:租赁住房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低廉的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租金核减

是指产权单位按照政府的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对现已承租公有住房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给予核减租金,使其按照实物配租的租金标准和面积标准缴纳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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