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制创新:助推青岛计生入佳境 (上接第一版)并保持了行政效能零投诉。
建立优质服务机制:提高群众满意度
优质服务工作机制的建立,是我市计划生育工作由“管民”向“为民”转变的重要标志。通过建立“信息采集、科学决策、组织实施、考核
评估”的优质服务运行机制,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 我市把群众需求作为开展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依据,多渠道了解计生信息,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同时,引导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立足群众需求确定工作计划和考评意见,积极开展“关爱加盟、连锁服务”活动,推动建立服务型政府,满足群众多元化计生需求。
建立利益导向机制:解除群众后顾之忧
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持续发展,需要依靠健全有利的政策环境。我市通过建立“少生奖励、服务免费、待遇优惠、困难救助、贫困扶持、社会保障”六位一体的利益导向机制,促进了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
我市全面落实法定奖励政策,对独生子女父母每月发给13元奖励费;对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分别加发5%的工资和按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将破产企业一次性养老补助纳入破产程序,按有关规定优先解决;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年满60周岁的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父母,每人每月发50元奖扶金。
各区市还全部设立了计生公益金,现已筹集资金954万元,对651户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的家庭实施了救助。
此外,积极出台配套性经济社会政策,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如在实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独生子女父母享受的集体补助部分或领取的养老金,高于其他人员5%以上;在实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时,独生子女家庭成员享受的保险高于其他人员3%-15%,等等。
建立公共财政投入机制:保障工作持续发展
为保障经费投入,我市建立了“足额预算、分级负担、专项列支、逐年提高”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为人口计生工作提供了长效财力支持。
我市将基本项目经费和地方政策性经费全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2004年,全市计生事业费投入1.32亿元,人均18元。各级每年新增财力均按一定比例用于人口计生事业费,并逐年增加。2000至2004年,人均递增3.01元。我市还对服务站设施配备、工作奖励等计生大项目经费实行专项列支。2000年以来,全市共列支专项经费2.63亿元,保证了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
为了促使新机制建设提速增效,2003年以来,市政府还先后投入400多万元支持计生信息化建设,将计生电子政务纳入全市试点,实行网上注册和办理有关计生证件,实现了人口计生系统和有关部门之间婚、孕、育、节育信息网上交流和自动分离。
机制的创新促进了事业的发展。近5年来,全市合法生育率一直稳定在99.7%以上,自然增长率年均为4.4‰,妇女综合生育率保持在1.4以下;出生人口素质稳步提高,目前出生缺陷发生率下降到4.2‰以下;全市出生性别比连续12年稳定在108以内的正常范围;群众的婚育观念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女性平均初婚年龄达到25.3岁,初育年龄达到27.1岁;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服务满意率保持在9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