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消息称,从今年9月21日起,国内银行将执行新的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定,目前各家银行也已开始进入具体计息方法调整准备阶段———利率市场化走进生活中 根据利息高低任意挑选银行曾经是许多人的憧憬,现在这种憧憬即将变成现实,因为根据央行
新出台的政策,从9月21日起,市民到银行办理定活两便、零存整取等五种存取款业务,可以“货比三家”,挑选利息高的银行了。 存款计息有新规定
据了解,此次央行新规定最大的特点是对计息方式有两项重要的调整,一个是活期存款计结息方式的转变。再一个就是下放了六种存款计结息方式的决定权。
目前,银行的活期存款为按年结息,即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7月1日计付利息。调整后,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付息。其中,个人存款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利率计息,单位存款在计息期内遇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息。
新的规定结息,相当于活期存款利息多了几次“利滚利”的机会,考虑利息税的因素,10000元活期存款年本息由原来的10057.6元,增加到10057.72元,增长0.12元。
新规定的另一项重要转变是,央行下放了六种存款计结息方式的决定权。除活期和定期整存整取两种存款以外,国内银行的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活两便、存本取息、零存整取、整存零取等存款种类,只要不超过央行同期限档次存款利率上限,计、结息规则由各银行自己把握。
央行提供了两种计息方式的选择,一种是积数计息,将年利率折算成日利率,按存款实际发生的天数累积计息;另一种是逐笔计息,按整年整月计息,如果遇到有零头,零头部分按日计息。
在采用积数计息法时,银行将年利率折算成日利率是以每月30天,一年360天计算的,而实际每个月可能是30天、31天或28天不等,因此同样一笔存款采用积数计息和逐笔计息产生的利息有些许差异。
以一笔10000元的定活两便存款计算,假定年利率为1.89%,2月28日存入,11月1日支取。积数计息法计算的利息是108.03元;逐笔计息法计算出的利息是107.5元,相差0.53元。
这六种存款具体采用何种计息方式将由各商业银行决定,储户只能选择银行,不能选择计息方式。调整后的有关方案将于9月21日起执行。部分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基层机构执行个人活期存款按季结息的时间最迟是2006年1月21日。
岛城已有商业银行接到通知
昨天,记者从岛城几家商业银行了解到,有的商业银行已接到该通知,并进入具体计息方法调整准备。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他们已接到上级这一通知,正在消化研究,做各项准备,将按照人民银行的通知,9月21日正式开始实施。
记者采访了几家商业银行的相关人士,他们普遍认为,央行出台的这一规定,意味着对于同一存款种类,各家银行之间将会出现付息方式的差异,从而使储户的最终利息收入并不相同。对岛城市民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要通过利率差异来选择银行,学会“货比三家”。
银行采纳新的计息结息标准,原来的存款利息会不会有影响?业内人士解释说,新的计算标准对储户原来的存款不会产生很大影响。因为按照新的结息规则,相当于活期存款利息多了几次“利滚利”机会,1万元活期存款年增利息仅为0.12元。因此,银行储蓄计结息方式的变化对市民的影响极其有限,不会引起大规模存款搬家的现象。
利率市场化加快的一个信号
从去年下半年至今,利率市场化的步伐在悄然加快!去年10月29日,央行在公布加息消息的同时,还决定进一步放宽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金融机构(不含城乡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再设定上限,贷款利率下浮幅度不变,首次允许存款利率下浮,即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对其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利率,可在不超过各档次存款基准利率的范围内浮动。此举被业内人士称作是利率市场标志性的一大步。
2004年11月18日,人民银行再次决定不再公布美元、欧元、日元、港币等四大币种二年期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而改由商业银行自行确定,商业银行可自行确定并公布两年期小额外币存款利率的规定,这意味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逐渐加快,各银行存款利率的差异会越来越明显。
此次央行出台的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新规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利率市场化步伐加快的一个信号。
在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报告》中明确提出,存、贷款利率市场化是实现中国利率改革目标的关键,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是中国金融改革的目标之一。这个目标正在慢慢靠近!本报记者傅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