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经青岛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初步批准,青岛福基纺织有限公司和青岛福得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采取吸收合并的方式进行合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青岛福基纺织有限公司承继。合并各方有关债权人自2005年6月21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各方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nb sp; 联系人:王均华联系电话:0532-85918759青岛福基纺织有限公司青岛福得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经青岛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初步批准,青岛福基纺织有限公司和青岛福得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采取吸收合并的方式进行合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青岛福基纺织有限公司承继。合并各方有关债权人自2005年6月21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各方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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