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是干部德才素质在工作过程中的具体体现,是干部在履行职责中创造出来的成绩和贡献,是干部从政期间人生价值的实现形式。每一个有上进心的领导干部,都应该有所建树,创出政绩。干部的政绩观正确与否,不仅会影响一个单位、一项事业的顺利发展,一届班子、一支队伍的健康成长,甚至会影响党的事
业的兴旺发达。当前,一些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出现了偏差,导致所谓的“政绩急躁症”,突出表现有三:一是重“显”轻“潜”、避“实”就“虚”。对那些显山露水、表面风光的工作干劲十足,对默默无闻的艰苦工作却不愿投入精力,把百姓困难、群众疾苦不放在心上。二是热“近”冷“远”、重“点”轻“面”。热衷于“短、平、快”的、立竿见影的工作,重视局部利益;把涉及长远利益、全局利益的基础工作不当回事。三是追求虚假政绩,搞形式主义,摆花架子。不正确的政绩观表现形式不同,但其后果是一致的,即必然导致形式主义滋生和蔓延,给党的事业带来极大危害。 一、政绩的真实内涵
真正的政绩首先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与国家的整体规划和长远计划相适应,这是政绩最基本的要求。讲政绩不能只看干部近期取得了多少成绩,还要看这些成绩是否有利于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其次,政绩应坚持党的宗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领导干部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推动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落实到位。
再次,政绩应有利于实现和谐社会。这就要求我们以兢兢业业的精神扎扎实实地苦干,取得实实在在的业绩,努力创造出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物产丰富、人民安居乐业的祥和局面。
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需要问自己三个问题。一是树立政绩的出发点是什么?真正的政绩造福百姓、造福社会,经得起群众考评、实践证明和历史检验。只有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政绩,才是党和人民真正需要的政绩,也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肯定和赞扬。二是怎样树立政绩?实践证明,只有把握现状,找准发展目标,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才能创造真正的政绩。反之,不顾现实需要,不切实际地乱铺摊子、乱上项目,只会劳民伤财,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损害。三是树立政绩要靠什么?政绩来不得半点虚假,更没有“一步登天”的捷径,惟有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始终从群众最关心的、最迫切希望解决的事情做起,才能取得成效。
二、如何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首先,要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坚持不懈地进行党的宗旨教育,端正世界观、地位观和权力观,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夯实思想基础。要教育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摆正领导者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自己的一言一行,把得到群众的认可和爱戴作为我们永远追求的目标。
其次,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要树立实践第一的观点,切忌主观臆断,要有尊重客观事实的勇气和无私无畏的精神,“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始终做到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当老实官。只有实事求是,才能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才能确立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的目标追求,进而产生自觉加强学习、增强自身领导能力的内在要求。
再次,要完善法律法规,健全规章条例,为解决问题提供制度依据。应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督制度,使严密的组织监督和广泛的群众监督相配套,把制度约束与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使形式主义能得到及时、有效的遏制。同时,要完善奖惩制度,提高奖惩力度,使遵纪守法、勤奋工作的干部得到表彰,使好大喜功、弄虚作假的干部受到惩戒。
此外,要严把选材用人关,坚持以实绩取人的用人导向,建立科学的干部实绩考评体系,做到人尽其才、才显其能。 王超任言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