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晚报讯 父亲和儿子一同创业建立企业,儿子却趁父亲休假之机篡权夺位自立为董事长,还罢黜父亲一切职务。近日,崂山法院依据《公司法》作出一审判决,儿子小王将大权归还父亲。
老王和小王是父子关系,经过多年苦心经营,一个小厂在他们手里发展成我市较为知名的企
业。2001年,公司成功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父亲担任董事长,儿子是董事兼总经理。2003年9月,小王利用主持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机会召开董事会,在父亲不在场并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召集其他5名董事谋权篡位了。在会上,小王假借老王的名义表示,老王“因身体原因提出不干董事长了,委托我召集董事会重新选举董事长”。在他的诱导下,到场所有人全票选举小王成为新的董事长,并形成决议,小王当场代替老王在决议上签名。第二天,该企业就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了这份决议和一份假冒老王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变更了企业法定代表人。小王开始名正言顺地行使董事长职权,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免去父亲一切职务,企业一切工作由自己负责。
在家休息几天后,老王才发现企业换了天地,他向法院提起诉讼,崂山法院进行调查后将董事会决议和授权委托书送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做了文检鉴定,结果证明,两份文件上老王的签名都不是老王的笔迹。崂山法院一审判决小王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由老王依法正常行使企业董事、董事长的权利。工商部门也对企业在变更登记中隐瞒真相的行为进行了处罚。(赵黎
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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