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讯
从刚刚结束的青岛市房地产业协会第二届第四次理事会获悉,青岛市房地产业协会从第三届开始,主管业务机关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变更为青岛市建设委员会
,并大大充实了协会职能,将房地产开发、拆迁行业各类资质管理、行检行评、政策调研、开发统计、人员培训、信息咨询等与企业相关的职能和业务划入协会承办。青岛市房协将面临新的历史发展机遇。
据悉,青岛市房地产业协会第二届第四次理事会,于2005年4月19日上午,在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五楼大厅胜利召开。会议由青岛市房地产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名誉会长林民庆主持。会议首先通报了青岛市房地产业协会有关重要信息: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关于"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社会服务的合力"的精神,青岛市建设委员会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研究决定,青岛市房地产业协会从第三届开始,主管业务机关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变更为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并大大充实了协会职能,这为协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舞台,为广大会员单位提供了有利的服务平台,也给新一届房地产业协会带来了新机遇、新挑战。
青岛市房地产业协会第二届驻会副会长曲尚明,代表第二届协会理事会,就组织培训、办好会刊、充分发挥协会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举办房地产法律系列讲座、开展协作活动、承办中国房协和中国沿海房协及省房协等交办的大型论坛等重要活动、加强横向交流、组织出国出境考察等方面工作,向大会作了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并就第三届青岛市房地产业协会的工作职能充实后的工作重点,进行了简明扼要的阐述,对第三届协会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以及如何适应青岛市体制改革和产业发展需要,突出协会在产业发展中的地位,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协会在企业维权、行业诚信、行业规范、行业自律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促进青岛市房地产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提高企业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打造行业知名品牌等,向大会征求了意见。
据了解,青岛市房协除保留和加强现有的房地产开发专业委员会和拆迁专业委员会外,还拟在适当时机成立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委员会,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青岛市房协会刊《青岛房地产》现为季刊。随着协会职能的充实、会员单位的大量增加,为了更广泛地宣传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传递行业信息、发展趋势,交流会员单位的先进经验,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进一步成熟,推动商品房的销售,协同组织精品楼盘的评选,拟调整充实《青岛房地产》编辑部。待条件成熟后,再将季刊改为月刊或者双月刊,逐步扩大发行范围,并改铜板印刷。协会办事机构也必须加强,协会下设秘书处,根据工作需要秘书处设培训部、行业部、信息部、编辑部、网站等。
这次会议上,青岛市房地产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名誉会长林民庆宣读了《青岛市房地产业协会章程(修改稿)》,并作了协会章程修改说明。青岛市房地产业协会第三届协会推荐秘书长、青岛市房地产业管理局局长助理窦燕军,宣读了第三届理事会理事人选推荐名单、常务理事人选推荐名单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人选推荐名单。
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和第三届理事会推荐常务理事共80余人出席本次会议。对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第三届协会工作重点(讨论稿),《青岛市房地产业协会章程(修改稿)》,和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人选推荐名单,与会人员一致鼓掌通过。
会议研究决定,青岛市房地产业协会换届选举大会,将于近期召开。届时,将产生新一届理事会。
联 系 人:青岛市房协秘书处(浙江路13号) 冯显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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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