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卫生厅近日公布的全省企业职业卫生抽检结果表明,被抽检的556家企业的职业卫生竟然没有一家合格。 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令人震惊抽检结果?这是因为有第557个不合格者———湖北省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按《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主
要牵扯到企业、劳动者及卫生行政部门这三方。从企业来说,防治职业病需要经济投入,所以,企业“本能”地不愿意遵守法律的规定。而职工由于自身知识的欠缺,对职业病的危害认识不够,因而也就不会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于企业,我们不能天真地希望他们都能遵守法律。对于职工,我们要理解他们的弱者心态,不能指责他们为什么不依法维权。因此,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就成了关键。必须依靠他们的监督检查,保证法律的实施。假如说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法律的执行就难免软弱,出现556家企业无一合格的尴尬局面就不足为奇。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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