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建军 报载,近日一块写有“重大火灾隐患”红字黄色警示牌醒目地挂在胶南商城门前,牌上还写着“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以及具体整改期限———这是青岛市政府创新出台挂牌督办火灾隐患制度后的一个“大动作”。笔者以为,这个“大动作”从某种意义上讲等于封了商
家的“后路”,同时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这又何尝不是商家安全经营最好的“出路”呢? 公共场所安全问题令全社会关注,也是令政府最为担心的问题之一。然而长期以来,尤其是近些年来,公共场所屡屡事故不断。究其原因,最主要是一些商家或部门、单位只顾眼前的经济利益,忽视或轻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其实,商家追求利润最大化本无可厚非,但其前提必须依法经营,必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这也是所有从商者经营的底线。然而,如何让这些商家不越底线?无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管很重要。老实讲,公共场所只要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基本上都与政府或部门监管不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虽然笔者未具体统计过,但从媒体的报道中得知,大凡公共场所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之前,政府或有关部门基本上都给有关责任单位发出过整改通知,有的甚至不止一次。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些整改通知在商家或有些单位、部门的眼里如同一张废纸。原因很简单,过去整改通知常常只有政府有关部门和商家等少数人知道,广大老百姓特别是经常进出公共场所的消费者并不知情,商家或单位继续经营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远远大于不执行整改的“后果”——不痛不痒的罚款数。 青岛市政府创新出台督办火灾隐患制度———在商家门前挂上“重大火灾隐患”牌,把重大火灾隐患亮出来,让公众知道,特别是让消费者知道,此举通过触动商家经济利益这个最敏感的“神经”,从而触动商家的“安全神经”,可谓抓住了消防工作的要害,牵住了公共场所安全工作的牛鼻子。 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公开挂牌,让公众对公共场所安全情况享有知情权,这是法律所要求,更是以人为本的需要。同时,此举既无形中扩大了公共场所监管的队伍和监管的力量,增强政府或有关部门对公共场所的监管力量,也使得公共场所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在无“后路”的情况下,全力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搞好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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