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举行第16次常务会议 夏耕传达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青岛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草案)》和《青岛市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办法(草案)》
本报讯 昨日上午,市长夏耕主持召开了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
会议。会议传达了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青岛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草案)》和《青岛市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办法(草案)》,听取了关于青岛市与美国迈阿密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情况汇报。 夏耕传达了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他指出,刚刚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一次团结奋进、昂扬向上、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会议。温家宝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突出了科学发展观、突出了和谐社会建设、突出了政府行政能力和自身建设。各级政府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在全面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中,要着力抓好三个方面。一是着力抓好宏观调控,认真落实国家各项政策,推进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注重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注重“五个统筹”,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着力推进改革开放。改革要重点抓好“两个深化”、“一个加快”,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深化财税和投资体制改革,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在开放方面,要注重提高招商引资、对外贸易的质量和水平。三是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能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要切实强化科学、民主、依法行政的理念,大力加强政府的行政能力建设和政风建设。
会议认为,城市公共交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是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制定《青岛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是必要的,将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维护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市场秩序,保障乘客与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事业的发展。会议围绕《青岛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草案)》,提出了明确和更加具有可操作性的修改意见。
会议认为,为加强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保护,促进生态安全,维护生态公益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青岛市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办法》,对建设和保护好我市的生态公益林,对尽快改善我市的生态环境、提高环境质量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生态市和迎办“绿色奥运”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对《办法(草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会议确定,《青岛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草案)》和《青岛市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办法(草案)》以及青岛市与美国迈阿密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意见,将按程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结束后,夏耕与应邀列席会议的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进行了座谈,认真听取了他们对会议各项议题的意见和建议。(本报记者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