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期大律话题里,提出“QQ记录可以当做离婚证据吗?”有关法律专家认为:QQ的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如果你想将它作为证据,你必须证明这些聊天记录是真实的。 可是事实上,由于计算机硬件和程序都能对计算机的记录产生影响,所以电子证据的主张者几乎无法排除一切做假
的可能。 因此,目前法律还没有确定其可作为合法的证据。大律说话:
就像网络游戏中装备被盗算不算失窃一样,新事物一定会带来新问题。有时,法律条文也许不能一下子赶上生活的速度,但法律精神是不会过时。比如说,,虽然QQ聊天不能确定为合法证据。但另一种新的通信方式——手机短信最近在北京已经成为诉讼证据。
前几天,北京东城区公证处办理了首例手机短信证据保全公证。
据了解,当事人李某最近收到债权人发来的几条手机短信息,要求他如何偿还欠款,还有些威胁内容。因为短信内容不易也不宜长期保留,也不能私自提取为证,李某到公证处申请对手机内相关的短信内容进行证据保全公证。公证人员把手机显示屏所显示的短消息内容通过照片固定下来,避免日后灭失或难以取得。
而公证处人员表示,作为一种新的电子证据形式,短信内容具有一定的证明力,保全这个证据很重要。但由于当事人容易因操作失误导致短信灭失、毁损,给日后的诉讼、索赔等造成困难,所以利用公证来保全证据是维护自己权益的好方法。
由此可见,不要以为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就可以肆无忌惮。只要你违背了法律精神,就一定会受到法律的限制。李峥
本期话题
雇主提示“注意安全”就行了?
前一阵,黄某为雇主张某家粉刷房间。干活之前,张某嘱咐了一句:“干活注意安全啊,摔着了我可不负责任。”黄某听了这话,随口“嗯”了一声。后来,工作中黄某从梯子上摔了下来,造成胳膊骨折,光治疗费就花去了3000多元。张某却以当时有约定为由拒绝负担任何费用。
那么,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吗?李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