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昨天上午,我市落实今年立法计划汇报会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会议中心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长聚在会上强调,要进一步深化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高质量地完成今年我市立法工作,推动青岛和谐社会建设。
徐长聚强调,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提
高做好立法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立法工作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关系到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的贯彻,也关系到我们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民主与法制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和保证。和谐依赖于法律、法规对社会各种关系的有效调节,必须将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作为立法的基础。加强立法工作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化、制度化,保障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必须认识到立法工作任务艰巨、情况复杂,在利益调整过程中要坚持应该把握的正确原则。
徐长聚指出,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目前,立法工作还存在不健全、不及时的问题,存在发扬民主不充分的问题,法律条文不确切、不便操作的问题,法规之间协调性不强的问题,部门利益还掺杂其中的问题。提高立法工作质量,要做到“十个坚持”: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三是坚持“为公、为民”的宗旨,四是坚持与上位法不抵触,五是坚持注重立法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六是坚持提高法规的可操作性,七是坚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八是坚持走群众路线、扩大立法民主,九是坚持立、改、废并重,十是坚持法意明确、法理正确、法条准确。徐长聚还要求,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按进度、高质量完成今年立法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先平出席会议,并对落实今年立法计划提出了具体要求。会上,有关单位还分别汇报了今年的工作安排和打算。(本报记者姜慧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