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介绍,以前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政策中,确定的供应对象范围较大,主要为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条件为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下。在这种条件下,经济适用房的保障面达到了80%,是一种普惠的制度。 新的政策确定经济适用房为享受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且
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其中购买对象确定为低收入家庭,收入条件改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住房条件改为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的家庭。 根据统计,政策调整后,我市的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面为30%左右,约20万户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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