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才买了一年多,作为汽车“心脏”的发动机就报了废,可厂家以过了半年保修期为由拒绝赔偿!昨天,市民刁先生等人向“小
阎维权热线”2966377反映了这么一件事情。
事件回放
刁先生说,2003年8月,他与二十多工人凑了26万多元,购买了一辆东风汽车公司生产的翻斗车,挂靠在一家运输企业搞运输。可新车跑了没多长时间,司机突然发现发动机漏油,仔细一检查,发现漏油缘自缸体上的一道小裂纹。他们马上找到位于重庆南路98号的售后维修部门,一名姓贾的技术人员看后说裂纹位置不重要,不会有什么问题,让他们焊一下并用胶堵一下就行了。今年1月份,这辆车行至孟庄路附近时,司机突然听到发动机内部传来一阵乱响,接着车走不动了。他们将车拖到厂家售后维修部门,对方打开发动机后发现里面的一根曲轴断为两截,发动机基本上报废。
青岛售后维修部门工作人员当时认为,发动机上那道裂纹变大,使得发动机内曲轴等零件间隙变大,最终导致了这种情况发生。
各方态度
消费者:厂家应负全责
刁先生等人认为,造成发动机损坏的原因就是因为那道裂纹,这是汽车制造工艺上的问题。他们及时通知了厂家,可厂家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最终导致了发动机报废。因此,厂家应该负全面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厂家:过保修期不赔
昨天,记者采访了负责处理此事的东风汽车青岛售后维修部门贾工,他说,刁先生第一次发动裂纹找他时已过了半年保修期,尽管这个裂纹是发动机铸造时有气泡所致,而且与发动机损坏有直接关系,但由于出事时已过了半年保修期,所以他们不能进行赔偿。
质监:鉴定比较困难
昨天,记者采访了市质监局有关人员,对方说,全省只有位于济南的省质检所可以鉴定发动机质量。当记者电话与该所联系时,该所一工作人员听了记者的介绍后认为,发动机出事后没有拆解还好鉴定,可现在已经被拆解了,情况比较复杂,能否鉴定不好说。(阎格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