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度容忍”据说是美国总统克林顿任内时期首创,最早见于1994年通过的联邦法案《安全与无毒品校园法案》。后来,我国香港廉政公署创建了“零度容忍”的反腐模式:“无论大贪还是小贪,100元、10元,甚至1元都要处理,只是调查力度不一样。”于是,我国香港靠了嫉腐如仇、凡腐必反的“零度容忍”,
使其在2004年全球清廉指数排行榜中名列第14位,在亚洲名列前茅。 “零度容忍”实际上强调了一个质与量的关系。贪多是贪,贪1元也是贪,这是质,因而都要处理;但在量上的区别是“调查力度不一样”。这个做法或可借鉴。
记得红军初创时期,毛泽东为了发展壮大红军队伍,密切保持军队同老百姓的鱼水之情,曾亲笔写下“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明确规定了“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等铁律;又记得在过去的社会主义教育活动中,对于干部“吃派饭”而没有向群众交纳饭费粮票的行为进行检查处理的做法;还记得在过去的“革命化”教育中,不能容忍干部占用公家一个信封、一张信纸、一瓶墨水的纪律。凡此,无非是不能容忍贪占国家和群众的任何便宜,违反者都要检查并受到处理。
这种做法并非小题大做,这种处理也不过分。
在治贪的问题上,必须坚持防微杜渐,从一抓起。为人难免有私欲私念,遇有合适机会,这种欲念就会跑出来伸手。初始一般胆子很小,也不过一点一滴,看似不大起眼的小贪。但如果受不到应有制约和查处,胆量就会无限制地膨胀起来,从少到多,从小到大,从一次到多次,小贪小占就会迅速发展为大贪大占,腐化变质,终为罪人。这也和吸毒一样,明知是毒,却要尝上一口,及至尝到如幻如仙的“甜头”,也就上了瘾,再戒就困难了。古人对贪多有告诫,清代江苏巡抚张伯行目睹官场污浊腐败,上任伊始,亲书《禁止馈送檄》:“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贪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东晋西征大将军陶侃做浔阳县吏时,曾主管县衙鱼肉食品。有一次,他派人给母亲谌氏送去一瓦罐鱼。谌氏原封不动让人退回并附信一封说:“你做县吏,送我公物,不但不能使我受益,反而增加我对你的担忧。”清代廉吏于成龙有“于半鸭”、“于糠粥”、“无米总督”的雅称,他病故时,江宁百姓罢市而哭,死后遗产不过盐米数升、布被一床、袍服一件、靴带两条,别无长物。这些清官廉吏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慎终如始,一文不贪,一钱不占。
“零度容忍”的特别意义在于一点也不能贪、一次也不能贪。“一”是从量变到质变的开始,杜绝了“一”,也就制止了贪;不敢有“一”,也就没有了质变的“量”。人们开始总是有一种侥幸心理,认为在人情面子的掩饰下,“收一次小钱,贪一次小财”问题不大,而且别人好多在这样做了,即使被发现“下不为例”就是了。这种“不惧第一次”和“贪小没什么”的念头十分可怕,它诱使人们迈出“第一步”后,就会一发而不可收拾。就像癌细胞,一旦感染并在肌体内扎下根,如果不能尽快彻底清除,就会呈几何级数增长,等到扩散开来,医救无方,难逃一死。有个故事很有启发意义:明朝有个叫王廷相的兵部尚书,一天坐轿外出,半路下雨。雨后再上路时,只见一个穿新鞋的轿夫走路小心翼翼,但一不小心还是踩到水里,弄脏鞋面。于是,这个轿夫便不再顾惜新鞋,再遇泥水,就满不在乎地踩来踩去。实质上,“零度容忍”就是不许可有人“湿第一次鞋”,从根本上打消哪怕是一点的贪心贪念。
毋庸讳言,目前情况下实施“零度容忍”的反腐办法,也从一元一餐、一纸一烟查起,似乎不大现实,也有点法难责众的意味,但这绝对不影响“零度容忍”的教育与要求,至少是应该作为反腐败的一条长远底线来一以贯之。非如此,小贪不止,大贪难绝,从众心理不仅会使贪腐者不以为耻,反以为能,而且“鸡毛掸子打人”的处理还会令人趋之若鹜、腐风日渐。有些贪官在走上断头台时埋怨“如果第一次时就受到批评处理,也不致如此”,此言虽属强调客观原因,但仍说明在“风起于青萍之末”时就“零度容忍”何等重要。一时做不到的反腐方针不能不去做,更不可放任纵容,在“底线”上决不能后退。只要坚持教育与法治相结合,总有一天“零度容忍”会出现一个良好的实施起点。这是毋庸置疑的。
最近,党中央颁布实施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提出“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防治腐败”,“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全党全社会”。这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举措。以发展为目的的改革表明了在教育、制度、监督上的多措并举,也标志着“小贪小占”和“第一次”的腐败苗头将会连根拔除。如此,“零度容忍”的践行也就指日可待了。 姬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