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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现将2005年春节放假安排如下:2月9日—15日放假,共7天。其中,9日—11日为法定假日,2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将2月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2月14日(星期一)、15日(星期二),2月5日、6日上班。 放假 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守应急工作,做好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案,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和假期。2005年元月25日
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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