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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不规范的市场行为,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指出—— 中介参与倒卖经济适用房是严重违规行为
尽管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严禁转让经济适用房购买证明,但依然有人“逆风而上”:一些转让经济适用房购买证明甚至还包括一些未取得销售许可证的经济适用房的信息在二手房市场中流通得不亦乐乎,“更名”或是“转
让”经济适用房的信息在一些中介机构的登记房源中赫然在目。在某报刊登的一则二手房源信息
广告中,记者注意到一处经济房的“转让费”或是“更名费”已达到了2万多元!这些不规范的市场行为扰乱了经济适用房市场的正常运行,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近日,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就此类事情发出声明,认定这是一种严重的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将严厉查处这种违规行为。
根据《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只有取得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后,开发建设单位才可以向符合购房条件的家庭进行销售,未经许可,严禁以各种名义、各种形式销售。有关部门同时提醒市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首先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如果发现开发建设单位违规销售,或中介违规“倒卖”经济房,可以拨打市住宅发展中心监督电话2681116举报。本报记者周建亮
特约编辑: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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