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晚报讯 开文化公司非法出版杂志,“编辑部主编”王秀芹近日将在四方区人民法院接受审判。据悉,此案是我省最大的一起经营非法出版物案件。
2000年底,从济南来青的王秀芹注册成立了青岛市世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既然是文化公司,王秀芹就琢磨着干点文化的买卖,在
没有任何出版手续的情况下,她和李世轻、王发东以该公司的名义开始非法出版杂志,《都市潮》、《流星雨》、《都市人》,“杂志编辑部”进行了明确分工,王秀芹负责从网站下载文章稍作编辑,王发东负责排版、美术设计、发行,李世轻负责排版和联系客户发行,最后再由王秀芹审核定稿。时髦的刊名配上从“搜狐”、“新浪”、“网易”等知名网站上下载的文章,杂志的销路销量都红红火火,2001年底到2004年4月,《都市潮》杂志出版了13期,2002年8月到2003年10月《流星雨》出版7期,2004年5月到8月,《都市人》出版2期,杂志发行到约30个省、市,共计发行498585册。
近日,四方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王秀芹、李世轻、王发东提起公诉,四方区人民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赵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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