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报讯 昨日,市民王女士拨打早报消费维权热线2882315反映,她在大麦岛附近一美发店烫发后,店方要求加收40元剪发费。
王女士称,16日晚,她到大麦岛附近一美发店烫发,美发店正在搞活动,烫发全部打6折,王女士选择了一款原价480元,折扣价288元的德
国进口药水。但烫完发交费时,美发店要收王女士328元。王女士提出异议,店方称还有40元理发费。王女士质问店方为什么烫发前不交代清楚,店方却辩解在给王女士出示的价目表上已经标明了。经服务员指点后,王女士才发现价目表的下方有一行小字“以上烫发均不包含剪发费”,而且还被花图案压着。王女士无奈,只得交上328元。
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美发店存在故意不明示消费者的行为,经与美发店协调,退还给王女士40元剪发费。(许芳唐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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