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联”下属物业经理昨日告诉记者:没有强制规定“公司三个月没发工资了,还让每人卖出380元单位自己生产的馒头,卖不出去的话就算自己的。”昨天,青岛市肉联食品有限公司下属物业公司的职工家属拨打早报热线2888000反映,单位强迫职工买下自己生产的馒头。 家属:实在
没钱买下 “单位不开工资,还让职工掏钱买下馒头,职工卖不卖的出去都算自己的。”这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家属说,作为这家单位职工的家属,他们对单位的做法很有意见,但又无可奈何。 物业中心:望能者多卖 青岛市肉联食品有限公司下属物业中心的丘总经理告诉记者,他们中心确实有发动职工“帮忙”卖馒头的事情,但没有强制规定卖多少箱,关系广的职工就多卖一点,如果实在卖不出去也没关系,不会算到个人头上。 如是强制属于违法 青岛市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发动”职工销售本公司产品是否合法没有明确规定,但如果“卖的不好”会受惩罚,例如解除劳动合同就是违法行为了。记者汤志良实习生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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