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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
“现在房价这么高,个人集资盖房可以省下许多钱,甩掉开发商咱自己盖楼房行不行?”近日,有关个人集资搞房地产开发的话题在青岛新闻网的社区论坛中较热。记者昨天采访我市的有关主管部门得知,个人盖房在法律上行不通。
一位市民在青岛新闻网的论坛中说,最近,上海、北京、成都等都有人准备个人集资
盖房,他打算在青岛也倡导这种盖房的模式。记者就此采访了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有关人员介绍说,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是有一定资质的开发企业,法律不支持个人从事房地产开发。
那么想盖房子的人注册一个公司,然后以公司的名义开发房地产行不行?这位工作人员说,只要该公司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而且手中有地,当然可以进行房地产开发,但这与目前的开发模式没有大的区别。
这位工作人员介绍说,个人集资建房操作起来难度很大,我市规定房地产企业的门槛是资金1000万元、十名以上技术人员。而且房地产开发所涉及的专业很多,因人个集资建房所组成的企业很难拥有各类专业人员。另一方面,个人集资盖房,每个人所要求的建造风格各异,很难做到统一。同时,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还会发现许多不可预测的情况,这些问题对于专业的房地产公司来讲很容易解决,但对于个人集资盖房者来说可能会完全不一样。
(记者 芦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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