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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问题解决教师究竟该不该感谢? 吝惜“感谢”两字
青岛新闻网  2005-01-14 11:14:21 工人日报
 

    不久前,河北省一个县给教师们解决了看病问题,一家媒体报道了“广大教师如何感谢”。该县有关方面到今天才解决了广大教师的看病问题,那么,教师们究竟该不该感谢呢?

    首先,当地有关方面保障教师必要的医疗待遇,这是其应尽的职责。《教师法》中明确规定:“教师的医
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医疗机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10年前开始施行的法令,就那么落地无声,历经漫漫10年之久,县里才给落实,这是不是一种长期失职、不作为之举呢?是不是无视国家法律之举呢?试问,教师们是应当感谢呢,还是应当为此事迟迟没有解决而去追究有关领导的失职之责呢?

    笔者相信,该县领导之类的国家公务员,其医疗保障之事绝不会像本县教师那样要苦熬等待,解决起来困难重重。相比之下,教师们则不一样了,即便知道《教师法》里有关于教师在医疗上享受与国家公务员同等待遇的规定,我想,该县的一些教师也可能只是一脸苦笑。

    由此我想,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谈及感谢之前,必须先分清是非曲直。(王秉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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