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社报道,在吉林省蛟河市白石山镇,一名流浪人员因病饿生命垂危,镇政府民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孟庆富只是向有关领导请示了一圈,自己却没有到现场救助,流浪者最终死亡。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对孟庆富作出判决。 这名流浪者从被发现到死亡,在田野里整整躺了两天。村民去看过
,村干部去看过,当地派出所民警去看过,却没有一个人伸出援手,这名流浪者实际上是死于当地人的“集体冷漠”。因此,对孟庆富的审判并不能代替其他人应负的道德责任。 “集体冷漠”现象为什么会出现?有一个很重要的心理因素在“作怪”,这就是责任分散效应。心理学家在进行了大量的实验和调查后发现:在不同的场合,人们的援助行为是不同的。当有人处于危难时,如果当时只有一个人能提供帮助,而他还没有失去做人的底线的话,那么见死不救会让他产生深重的罪恶感、内疚感;但如果有许多人在场的话,帮助求助者的责任就可以由大家来分担,造成责任分散,每个人分担的责任很少,从而产生一种“我不去救,由别人去救”的心理,造成“集体冷漠”的局面。 在这场惨剧中,我们也可以清晰地看到“责任分散效应”:村民找村干部,村干部找派出所,派出所找孟庆福。而孟庆福层层请示,表面上看起来是寻求指示,实际上却是在为自己寻找减轻罪恶感、负疚感的理由。 如何才能改变这种局面?前段时间有人呼吁在刑法中设立“见死不救罪”,可惜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实现。但是,通过各种形式加重“集体”中的特殊职业人员如党、政、军、警和其他公职人员“见死不救”的成本,还是可行的。因为他们受到的约束程度远高于其他职业者,而他们的行动又主导着社会风气,如果他们能够率先伸出援手,那么就有可能感染其他人,并最终打破“集体冷漠”。邬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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