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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月4日电 为了有效缓解电信网码号资源紧缺局面,合理配置资源,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电信码号资源将有偿使用。 电信码号资源收费规定源于三部委共同下发的《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征收 管理暂行办法》和《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标准》。 《办法》强调,码号资源占用费由占有、使用码号资源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承担,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向电信用户收取。根据目前拟定的收费标准测算,用户码号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号0.01元。西部12个省份给予收费标准减半的优惠。
电信码号资源收费规定源于三部委共同下发的《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征收
《办法》强调,码号资源占用费由占有、使用码号资源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承担,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向电信用户收取。根据目前拟定的收费标准测算,用户码号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号0.01元。西部12个省份给予收费标准减半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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