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家住青岛市的邱大爷近日在自己的人身伤害诉讼案中,虽然赢得了官司,获得了3590元的赔偿(本报11月25日曾作报道),却因提出的索赔额过高而需要支付2520元的高额诉讼费用。法律专家提醒,老年人打官司也要理性,要依法诉讼,合理要求,不要过多主张,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nbsp; 据了解,邱大爷在诉讼中,除要求商家赔偿医药费、交通费、陪护费等外,还要求赔偿肉体痛苦损失费、因突发的危险留有终生痛苦的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等费用达6万余元。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邱大爷胜诉,商家赔偿邱大爷花费的医药费、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但是对于高额的精神损失赔偿不予支持。 山东江河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亭提醒老年人,在案件诉讼中,要学法懂法,不要按照主观意愿过多主张,多向律师和法院咨询,对于没有充足证据的诉讼主张法院不会予以支持。所以,老人要合理主张,才能既赢得官司,又能争取自己的最大利益。(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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