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热潮已经在全国兴起,各地的决心、力度都很大,竞争也十分激烈。我们要认清自身的差距和不足,增强危机感、责任感、紧迫感和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在全市掀起创建工作的新高潮。
近年来,我们以“让城市更美好、让生活更美好”为宗旨,把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推进青岛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总抓手,大力实施“培育城市精神”、“推进人文奥运”、“创建学习型城市”三大工程,城市环境明显改善,城市整体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先后获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国无偿献血先进组织城市”、“中国人居奖”、“中国最具经济活力城市”等一系列荣誉称号。去年市委明确提出了“力争进入首批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的工作目标,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措施。今年以来,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在全市各条战线蓬勃开展,已经有了一个比较好的工作基础和发展态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差距和不足。今年9月,中央文明委正式颁发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对全国文明城市的内涵作了科学的概括,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衡量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包括7个方面:即,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下转第八版)
(上接第一版)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和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同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相比,我们还有不小的差距需要消除。
一是认识观念上的差距。有的地方和部门对创建工作不重视,认为与己无关,无所作为;有些同志对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盲目乐观或消极悲观,缺乏危机感、紧迫感;有些同志片面地认为文明城市就是指精神文明城市,缺乏对三个文明全面协调发展内涵的理解;有些同志认为创建文明城市是软任务,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是虚指标,对于文明城市软、硬件建设都进行量化考核的办法缺乏了解;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大,氛围不够浓,等等。这些认识上的不到位都将直接影响创建工作的开展。
二是测评指标上的差距。目前我市部分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指标偏低,还达不到A类水平。如公共安全保障设施、人均教育经费支出、青少年课外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公共图书藏书量、街道社区文化活动场所、个人信用诚信体系建设等。如果不加大创建力度,有可能成为我市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的制约因素。
三是城市环境和秩序方面的差距。城市南北之间、东西之间的区域发展还不平衡。市容环境“脏乱差”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如:公共场所的乱贴乱画、无证摊贩占路经营,街道上摊亭杂乱无序,老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较差,背街小巷的道路设施落后,集贸市场的“冒市”,“门前三包”责任制不落实,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站点周边的环境秩序混乱,旅游、餐饮娱乐、出租车宰客等问题,如不认真解决,会使城市的整体文明形象遭到损害。
四是市民文明素质的差距。最近,本报对市民中不文明现象进行了一次统计调查,列举了20种陋习。其中,随地吐痰到处见、垃圾杂物随手扔、乱穿马路跨护栏、公共场所吐烟雾、驾驶车辆争抢行、赤膊外出随地坐、言谈拒绝普通话、一言不和就动手、放养宠物在街头、占路经营堵交通等现象尤为突出。这些都从不同的侧面客观地反映了在市民文明素质方面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中央文明委将于明年9月份命名表彰首批全国文明城市。任务艰巨,时不我待。全市各有关方面、全体市民要针对我们存在的差距,找准努力目标和奋斗方向,迅速见诸行动,见诸成效,消除差距,全力以赴为我市跻身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