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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11月24日讯(记者彭东)在今天正在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报告透露,今年我省农业税收政策调整后,全年农业税减收近39亿元,农民负担预计比实施税费改革前减轻近70%。
今天上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
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中称,我省今年全面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后,农业税税率降低了3个百分点,全面停收乡村公益事业金,预计农民负担比实施税费改革前减轻近70%,农民人均减负100多元。全省全年减收农业税近39亿元,全省已有10个县市区全部免征了农业税。
据介绍,省政府确定了粮食生产要坚守“四条底线”,即确保8000万亩永久性基本农田长期稳定,每年的粮食播种面积要保持在1亿亩左右,全省粮食总产700亿斤以上,人均占有粮食800斤左右。今年全省共完成粮食补贴资金兑付达7.35亿元,兑付率达99.93%,兑付农户达1600多万户。
伴随着农民负担的进一步减轻,今年山东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态势良好。据统计,前三季度,全省第一产业增加值1195.7亿元,同比增长5.1%;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2172.2亿元,增长4.6%;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888.1元,增长17.2%,这是1997年以来,同期第一次实现两位数增长。
责任编辑:赵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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