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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现在,很多消费者都知道书面承诺比口讲的要管用,但是否每一项事情均可作出承诺?是否每一份承诺均有效呢?
张姨通过中介公司相中了一套位于宝岗大道的预售商品房,因业主在出售时持有的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发展商是否能在交易后如期办理《房产证》成为了张姨最担心的问题。面对自己心
仪的房屋和未知的产权风险,张姨十分烦恼。
经过中介公司及业主向发展商进行了解,发展商对业主作出了如期办理《房产证》的承诺,但这些口头承诺又怎能给张姨定下心来呢?张姨为能放心地买到自己喜欢的房屋,便要求中介公司作出书面的承诺,承诺的内容为发展商须于交楼后一年内为买家(张姨)办理《房产证》,否则,中介公司必须为买家办理确权手续,直止买家取得该房屋的《房产证》为止。
对于产权复杂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来说,买家或业主对买卖交易有所担心是必然的,但中介公司为客户所签订的《承诺书》或是《保证书》是否真的能保证些什么呢?
据合富置业的法律部人员介绍,中介公司所担任的角色是促成买方和卖方达成交易的中立者,其主要责任是在交易达成之前对有关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商品房预售合同等)作审查,以保证产权清晰,但对于预售商品房是否能如期办理《房产证》是无法作出保证和承诺的,因为这种情况关键在于发展商的问题。
因此,负责任的中介公司面对上述情况是不会与消费者签订所谓的《承诺书》或《保证书》的,因为他们很难履行其中的义务和承担责任。另外,值得提醒消费者的是,即使有中介公司愿意签订所谓的《承诺书》或《保证书》,其实也不会真的有保证,因为对方很有可能办不到而推卸责任或者是根本在交易后便消失掉。
特约编辑: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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