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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为闽江路一家美容店“丽”字使用不规范,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整改。记者 张毅民摄 昨天,市南区政府办公室、区文明办、区建管局、区财办、区工商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卫生局、区文化局、区语委办、区教体局联手对辖区内用语用字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依据,重点检查了佳世客步行街、闽江路、徐州路等主要路段,发现不规范用字近30处,区工商分局对这部分招牌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限期于11月20日前整改完毕。
上图为闽江路一家美容店“丽”字使用不规范,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整改。记者 张毅民摄
检查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依据,重点检查了佳世客步行街、闽江路、徐州路等主要路段,发现不规范用字近30处,区工商分局对这部分招牌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限期于11月20日前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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