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该局为避免劳动和社会保障卡被他人冒领而发生意外情况,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在刷卡时,凡一次消费满300元及以上者,必须出示身份证。
据了解,具体规定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一旦发
现挂失卡、注销卡和假卡,应立即予以没收,登记在册,并在两日内送交市劳动保障卡管理部门;劳动保障部门的卡金交易系统一旦发现违规使用者,可自动停止其POS机交易。二是凡持卡人到定点药店、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刷卡消费单笔金额满300元及以上者,定点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将要求消费者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查验登记后再把资料保留一年。凡未认真执行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反规定的定点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记者
潘修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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