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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1月8日专电 人事部、建设部日前发出通知:原定于11月13日、14日举行的一级建造师考试因故推迟,具体考试日期另行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人事部、建设部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
制度。
建设部组织成立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拟定和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命题工作。建设部、人事部共同成立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部),负责研究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政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完)
特约编辑 徐新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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