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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青岛11月3日讯(记者刘大正)各建筑企业要按全年完成建筑业产值的2%-5%的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的预留基金。近日,青岛市建委发出通知,要求在青各建筑企业筹集预备调剂金,以确保农民工在春节前拿到工资。
通知要求,各建筑业企业要充实完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机构,按2004年完成建筑业产值的2
%-5%积极筹措“建筑业企业内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预备调剂资金”,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据悉,青岛市的建筑业企业须于2004年12月15日前将“预备调剂资金报表”上报注册所在地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必须于2004年12月15日前上报市建管局建筑队伍管理处。凡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且未按要求筹措预备调剂资金,造成农民工投诉的,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一律清出青岛市,本地建筑业企业以及企业项目经理将会受到全市通报和相应处理。
责任编辑: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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